林政防火管护考勤奖罚规则

设置字体大小:【 】 【打印】 【页面调色版  发布时间:2013-06-25 点击次数:


 

林政防火管护考勤奖罚规则

 

为了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工作,楚山林场特在2012年针对每名管护队员,在完成各项管护工作的前提下,奖励给每名管护队员1000元。

1、此奖励工资分为三项

(1)考勤奖四百元

(2)林政奖三百元

(3)防火奖三百元

2、考勤奖:每月检查四次,每次检查不在岗,罚款一百元,如奖励工资不够,在本人工资中扣除。

3、林政奖:在管护队员辖区内,被盗伐木材,管护队员在不知情的前提下,按管护合同进行处罚。

4、 防火奖:在每名管护队员辖区内,如发生火警,每次罚款一百元。发生火灾,按管护合同进行处理。如发生火情火灾辖区的管护队员不在岗不在位,与之解除管护合同。

5、例会管理:各管护队员在每月例会期间第一次不参加例会,罚款四百元;第二次不参加者扣罚一个月工资;第三次不参加会议者解除管护合同。

6、请假制度:

(1)在防火期内,每名管护队员在没有及特殊情况下,不给假。

(2)在每月例会时间没有特殊情况不给假。

(3)在防火期和例会期间内请假的管护队员必须向主管场长请假。

7、此奖励工资和各项要求从2012年3月1日起施行,希望各名管护队员在2012年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,在防火期内做好宣传工作,林政、造林地管护等各项工作。不要发生大的林政案件和森林火灾,保证2012年各项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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